丈夫和他的青梅辦婚禮那天,我把離婚協議書送到了婚禮現場。
五歲的過家家,她用蠟筆寫了一遝保證書,他畫了個圈當簽名。
二十年後她一張張拿出來,他一張張兌現。
於是好吃的先緊著她,我自己隨便點。
她哭了他放下一切去哄,我崩潰到砸東西他說我無理取鬧。
北海道清邁冰島他帶她去遍了,我們的蜜月三年沒有等到。
三年裏我隻開過一次口。
他說那不一樣,那是小時候答應她的,"你又不是小孩了,還計較這個?"
我沒再計較了。
直到她拿出最後一張:"長大了要和我結一次婚。"
他答應了,像答應前麵每一張一樣自然。
原來跟我領的證,才是真正的過家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