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村有個規矩,父母去世之後,家裏的老宅和田地,由兒女平分。
分的是地,也是父母這輩子積下來的心意。
那天,弟弟媳婦拿出一張爸手寫的單子,念了整整三頁。
老屋歸弟弟,門麵房歸弟弟,就連後院那棵我親手種的棗樹,也歸弟弟。
媽坐在炕邊,垂著眼,沒說話。
我翻到最後一頁,上麵寫著我的名字,旁邊跟著四個字:
"自立已久。"
我抬起頭,看著滿屋子的人,沒有一個人覺得這張單子有什麼問題。
我問媽:"那我呢?"
媽歎了口氣,像在說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。
"你從小就懂事,不像你弟,離了我們就活不成。"
"你能幹,不需要這些。"
能幹,所以什麼都不用給。
懂事,所以什麼都可以拿走。
我低下頭,把那句"我也是你們的孩子"咽了回去。
從小問過太多次了,每次得到的都是同一個答案。
既然這個家從來沒有我的位置,那這個家,我也不稀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