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們村有個規矩,父母去世之後,家裏的老宅和田地,由兒女平分。
分的是地,也是父母這輩子積下來的心意。
那天,弟弟媳婦拿出一張爸手寫的單子,念了整整三頁。
老屋歸弟弟,門麵房歸弟弟,就連後院那棵我親手種的棗樹,也歸弟弟。
媽坐在炕邊,垂著眼,沒說話。
我翻到最後一頁,上麵寫著我的名字,旁邊跟著四個字:
"自立已久。"
我抬起頭,看著滿屋子的人,沒有一個人覺得這張單子有什麼問題。
我問媽:"那我呢?"
媽歎了口氣,像在說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。
"你從小就懂事,不像你弟,離了我們就活不成。"
"你能幹,不需要這些。"
能幹,所以什麼都不用給。
懂事,所以什麼都可以拿走。
我低下頭,把那句"我也是你們的孩子"咽了回去。
從小問過太多次了,每次得到的都是同一個答案。
既然這個家從來沒有我的位置,那這個家,我也不稀罕了。
......
我把那三頁紙折好,放回桌上。
“我不簽。”
弟媳孫倩臉上的笑一下僵了。
“姐,這就是家裏人商量的,又不是賣你,你簽不簽有什麼區別?”
“沒區別,你讓我簽什麼?”
她噎了一下,扭頭看我弟江浩。
江浩正低頭刷手機,聽見自己的名字才抬起眼。
“江月,你別一回來就找事。爸沒了以後,媽身體不好,我跟倩倩守在家裏,房子和地給我們,不應該嗎?”
我看著他,差點笑出聲。
爸去世這兩年,媽住院三次。
掛號是我掛的,押金是我交的,護工是我請的。
江浩唯一一次去醫院,是趁護士換藥時拍了張照片,發朋友圈配文。
“願用我十年壽命,換母親平安。”
下麵一群人誇他孝順。
那天他待了十七分鐘,說公司有事,扭頭就走了。
我把手機拿出來,點開轉賬記錄。
“媽去年做手術,我出了十二萬。家裏翻修屋頂,我出了六萬。東坡那兩畝地沒人種,也是我花錢請人收拾的。”
“這些怎麼算?”
孫倩立刻接話。
“姐,你給媽花錢,那叫孝順。哪有給親媽花點錢,還惦記分家產的?”
“那江浩守在家裏,怎麼就能換房換地?”
“他是兒子啊。”
這句話一落,屋裏安靜了。
媽抬了抬眼皮,很快又低下去。
沒人反駁。
因為他們心裏就是這麼想的。
女兒的錢可以拿,女兒的力可以用,但家裏的根,永遠輪不到女兒碰。
我點了點那張單子。
“後院那棵棗樹,誰寫上去的?”
孫倩笑了。
“我寫的。後院以後要鋪水泥,做個停車位,那樹擋地方,過幾天就砍了。”
我猛地抬頭。
“不能砍。”
那棵樹是我十歲時跟爸一起種的。
那年我發高燒,爸背著我走了七裏路去鎮衛生院。回來時路過集市,他買了棵棗樹苗,說等樹結果了,我也就長大了。
後來樹真的結果了。
每年第一捧棗,爸都給我留著。
江浩皺起眉。
“不就是棵破樹嗎?你喜歡,砍下來給你做個板凳。”
“我說不能砍。”
我的聲音大了些,媽立刻拍了下炕沿。
“你吼什麼?你弟好不容易回來住,院子總得收拾。活人還能讓一棵樹憋屈死?”
我盯著她。
“那是爸留給我的。”
媽嘴唇動了動。
“你爸留下的是這個家,不是一棵樹。你都要嫁出去了,別什麼都往自己身上劃拉。”
原來連一段回憶,我都不配有。
孫倩見氣氛不好,趕緊把單子收起來。
“先吃飯吧。姐,廚房裏菜都買好了,你做個紅燒魚,江浩愛吃。”
我沒動。
媽催了我一句。
“愣著幹什麼?你弟開車回來累了一路。”
我低頭看見手機亮了。
顧言舟發來一條消息。
“南城那邊的調令下來了。隻要你點頭,我們下個月就走。”
以前我總覺得舍不得。
舍不得媽,舍不得老屋,舍不得院裏那棵棗樹。
現在我才明白。
舍不得的人,從來隻有我。
我回了兩個字。
“我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