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我就有個毛病:
隻要氣氛冷下來,我就忍不住扮醜逗樂。
福利院新來的小孩哭,我往鼻孔裏塞花生米,他就不想媽媽了;
養父母吵架時我學豬叫,他們笑了,就不離婚了。
大人說我沒有羞恥心。
但我發現,隻要夠招笑,就沒有人舍得丟掉我。
十八歲,我被接回豪門。
認親宴還沒開始,姐姐便紅著眼說:
"妹妹嫌我占了她的位置,還當著客人的麵學我彈琴的樣子。"
"她故意醜化我,讓所有人都笑話我。"
哥哥當場沉了臉。
"剛回來第一天就出洋相,你是覺得這個家還不夠丟人?"
一家人氣勢洶洶,在後廚找到我。
當時我正套著垃圾袋學企鵝走路,哄被燙傷哭鬧的小服務生吃藥。
姐姐的哭聲卡住了。
哥哥黑著臉問:"你故意學姐姐彈琴醜化她?"
我一臉茫然,掀開垃圾袋:
"我連鋼琴長幾條腿都不知道。"
"不過哥哥姐姐想看,我現在可以給你們學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