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養了六年的金毛死在寵物醫院搶救台上,原因是是男友青梅喂了它一整盒巧克力。
我渾身發抖地拿起手機報警,沈徑卻把我的手機一把摔在地上。
"宋今綿,她又不懂養狗的常識!你非要鬧到警察局,毀了她的名聲嗎?"
他蹲下來撿碎了屏的手機,語氣像在哄一個無理取鬧的小孩。
"狗沒了我再給你買一隻一模一樣的,要多少錢的都行,但你不能動她。"
我看著手術室裏那隻已經僵硬的小毛孩,想起六年前它剛到我家時,隻有巴掌大。
想起沈徑第一次來我家,被它撓了一道血印,還笑著說"你閨女不讓我進門呢"。
想起上個月他青梅來家裏做客,嫌棄地踢了狗一腳,我冷臉說了她兩句。
沈徑當晚就跟我吵了一架:
"她從小嬌生慣養膽子小,你把狗關好不就行了?幹嘛非要處處針對她?"
想起每次聚會,她都理直氣壯地霸占他的副駕駛,當著我的麵喝他杯子裏的水。
他從不覺得有什麼不對,隻會皺著眉告訴我:
“我們穿一條褲子長大的,我要跟她有什麼,早沒你什麼事了。”
直到現在我才終於明白。
有些人不是突然變了。
是我太晚承認,他早就不站在我這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