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地出差回來當晚,我在業主群裏刷到一條表揚視頻。
失蹤十六個小時的兒子被人從車站抱出來。
他臉色慘白,腳上還少了一隻鞋。
妻子衝過去抱住他,轉頭卻靠在男助理顧世軒懷裏痛哭。
物業經理感歎:
“多虧孩子爸爸一直沒放棄。”
我盯著屏幕,腦子一片空白。
顧世軒不是他爸爸,我才是。
全城都在找我的兒子,隻有我這個親生父親,直到他被找回才知道。
我點開尋人啟事。
“父親聯係電話”那一欄,寫的也是顧世軒。
原來我不是被忘了,是被他們從父親的位置上抹掉了。
我質問妻子為什麼不通知我。
她皺著眉:
“告訴你有什麼用?”
“世軒比你更像他爸爸。”
臥室裏突然傳來哭聲。
樂樂光著一隻腳撲進我懷裏。
“爸爸,我聽見媽媽說,要讓顧叔叔換掉你。”
“我想去公司問你,是不是不要我了。”
我心一緊,兒子根本不是貪玩走失。
他獨自走了十六個小時,隻為確認爸爸還愛不愛他。
我抱緊兒子,心裏最後一點不舍徹底斷了。
隨後,我保存所有證據,給律師發去消息:
“準備離婚。”
“我要帶走樂樂,申請主要撫養權。”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