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記憶隻有二十四小時。
每天早上醒來,我都要讀完枕頭底下那本日記,才能知道自己叫邵寧遠,才能重新愛上顧清雪。
我重新愛上顧清雪三百七十二次。
每一次,都是我親手把自己推回她身邊,任她踐踏。
今晚社團的篝火晚會,我隨身帶著的日記本被人惡意抽走,遞給了主持人。
“顧清雪今天給我做了一杯熱咖啡,她手好涼,我怕明天會忘,畫了一幅畫記下來。”
全場哄笑。
“顧女神,你家那條舔狗又寫小作文了,夠深情的啊。”
在他們眼裏。我每天死纏爛打,所謂的“失憶記錄”不過是一個大男人為了博取同情、裝可憐的把戲。
他們不知道,我是真的會忘。
三百七十二天前,我向顧清雪告白,從五米高的看台跳下來。她說她會接住我,和我在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