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豪門太太的第五年,老公帶回來一個聾啞女孩。
"她是集團資助的學生,沒地方去。"
"住客房你沒意見吧?"
我隻當他要立慈善企業家人設,點頭同意了。
那女孩不會說話,但會給我老公寫字條。
第一張貼在冰箱上:
"老師,我怕黑,能開著燈睡嗎?"
第二張塞在他公文包裏:
"老師,頭好疼。"
第三張,是我從他西裝口袋裏翻到的:
"老師,我好像喜歡你。"
我拿給他看,他沉默了三秒,然後緩緩開口:
"她不懂事,你比她大,別跟她計較。"
從那以後,她的字條越寫越多。
我忍無可忍讓老公把她趕出去,他摔了杯子:
"她是殘疾人,把她趕出去,全世界都會罵我!"
他發覺自己語氣太重,放低聲音:
"你再等等,我會處理。"
我等了一年。
她懷我老公孩子那天,第一次把字條寫給了我:
"姐姐,對不起。但老師說了,他會負責的。"
推搡中我被她推下樓梯。
再睜眼,我回到老公把她領回家那天。
我仍舊點頭,但我把結婚戒指摘了下來:
"我們離婚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