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前半個月,我在共同賬戶裏發現一筆生殖中心的續存費。
點開才看清,續存的是他和初戀沈知意共同保存的十二枚胚胎。
七年,一年一次,從沒中斷。
我拿著繳費單質問,他隻沉默了幾秒。
“知意得過癌症,那是她治療前留下的最後機會。”
“這是我答應她的,但我不會讓那些胚胎出生。”
我要求他立刻簽署放棄協議,他卻說我在逼一個病人絕後。
身邊人也勸我別鬧得太難看。
“隻是凍在實驗室裏的東西,他最後娶的人不是你嗎?”
我沒再爭,第二天自己去了生殖中心。
護士核對繳費人信息後,錯愕地告訴我。
“不能銷毀,周先生已經簽過移植同意書了,手術定在十五號。”
十五號,我們婚禮當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