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事將近,江榕拿著喜帖和我核對賓客名單時,
毫無征兆地說:
“有件事。”
“我法律上,已經有丈夫了。”
“隻要你不介意,喜帖照發,婚禮照常。”
她漫不經心地合上賓客名冊,敷衍地解釋:
“家裏早年替我定下的婚事,他又照顧了我父母多年,我總不能不管。”
我腦中一片空白。
半天才找回聲音:
“那我們這六年......算什麼?”
“算我對不起你。”
她將賓客名冊推到一旁,
“現在,該你選了。”
我下意識攥緊掌心裏的銀色U盤。
裏麵存著律師剛整理好的股權贈與協議。
隻等婚禮結束後,由我和她共同簽字。
原本,我打算把自己名下的全部股權,當作送給她的新婚禮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