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家拆遷,分了一套安置房和二十萬現金。
分家那天,我爸當著全家人的麵宣布。
房子歸我哥。
二十萬也歸我哥。
給我的,是一把生鏽的鑰匙。
"老二,你從小就比你哥有本事。"
"你哥老實,離了這個家他活不下去。"
"這把鑰匙你拿著,就當你媽留給你的念想。"
"別的就別想了。"
我看著那把鏽跡斑斑的鑰匙,一句話都沒說。
我笑了一下,把鑰匙揣進兜裏,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三年沒回過那個家。
直到上個月的一個深夜,我哥突然給我打來電話。
他的聲音抖得不成樣子。
"向東,那把鑰匙你還留著嗎?"
"你千萬別扔!"
我掛了電話,從抽屜最裏麵翻出那把鑰匙。
借著台燈的光,我在鑰匙的手柄上,第一次看見了一行極小的刻字。
那一瞬間,我的手開始發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