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第五年,我決定跟老公離婚。
不是因為他不愛我,而是因為他人品太差。
三年前,小偷入室搶劫,他死死護住懷孕的我,自己卻被捅了七刀。
掙紮之中,我被推到在地,孩子沒了,我也終身不能懷孕。
ICU裏他忍著疼把我抱在懷裏:
"沒有孩子也沒關係,隻要你一直在我身邊,我就知足了。"
我感動得淚流滿麵,發誓這輩子絕不離開他。
直到我路過咖啡廳,聽見他和他青梅的對話。
"我已經懷孕三個月了,你再不跟她離婚,我就把孩子打掉!"
我怔在原地,淚水不知不覺糊了滿臉。
他沉默半晌,冰冷開口:
"你應該清楚,要不是我媽為難我老婆,我也不會找你。"
"我可以給你買套房,前提是你生下孩子給我們養。"
"你要是去刺激她,就什麼都別想得到。"
看著他理所應當的樣子,我止不住發抖。
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回到家的。
我隻知道,我要盡快遠離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