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哥從廣州回來那天,奶奶把我叫到後廚。
“麵館以後讓你堂哥管,這是我們家的老規矩。”
我怔在原地。
我十二歲端碗收桌,堂哥在院子裏打遊戲。
我十六歲揉麵調湯,堂哥跟著人去廣州混夜場。
我二十歲接手采購、記賬和排班,堂哥找家裏要錢開酒吧,賠了個精光。
三千六百多個淩晨。
我守著這口鍋,為了保住麵館的口碑,連病假都沒請過一天。
我以為我的勤懇能換來一間養老的鋪子。
沒想到,我隻是替他暖灶的。
堂哥從前廳晃進來,拍拍我的肩膀。
“以後哥給你發工資,自家人不少你的。”
奶奶笑著點頭:
“就是,女孩子家家的,嫁個好人家比什麼都強。”
三千六百個淩晨,換一句“嫁個好人家”。
我自嘲地笑了一聲。
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
奶奶不知道,她懷裏那張發黃的老方子,味道早就過時了。
麵館能有今天的口碑,全靠我這三年來私下調了比例、改了六處火候,才試出的新方子。
既然麵館傳男不傳女。
那這屬於我的新方子,就傳給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