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全省唯一有資格簽發特殊收養證明的兒童福利評估官。
從業十二年,親手把四百多個孤兒送進溫暖的家。
今天坐對麵的女人,棉布裙子洗得幹淨,懷裏抱著個兩歲女孩。
女孩先天失聰,在福利院住了十八個月,沒人願意領。
材料挑不出毛病。房產證,收入證明,無犯罪記錄。
“老師,我自己不能生育,看見這孩子第一眼就知道,她就該當我女兒。”
我翻著材料,沒說話。
她等了片刻,眼淚湧上來:
“您是不是不想給我蓋章?”
圍觀的人一下子炸了。
“材料是真的,你還為什麼不給人家通過?”
一個老太太拄著拐杖擠到前麵指著我:
“我就沒見過你這麼狠心的人,這麼好的人你不讓她領養,你要什麼樣的?”
那女人懷裏的孩子被嚇到了,小手死死攥著她的衣領不放。
我看著她左手無名指上那道新鮮的勒痕。
轉身把公章鎖回抽屜。
“這個孩子,不能跟你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