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攢了八個月工資,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間小單間。
十二平米,朝北,冬天冷得要命。
但門從裏麵一鎖,這世上終於有一個地方隻屬於我。
我媽不這麼想。
她覺得我搬出去就是嫌棄她,每次打電話都那幾句。
"辛辛苦苦養大你,你就這麼跑了?"
其實家離公司四十分鐘地鐵,不算遠。
我搬出來不是因為遠。
是因為在那個家裏,我洗澡超過十五分鐘要被拍門,日記被翻過三回,手機被查過無數次。
存款數字她背得比我清楚。
二十三年,我沒擁有過一扇能從裏麵反鎖的門。
直到這間小單間。
我買了盞台燈,窗台上放了一盆綠蘿,每天下班回來澆點水。
直到我一次出差回來,推開門——燈亮著。
但裏麵住的是別人。
我的東西不見絲毫蹤影。
陌生人警惕的看著我。
“你是不是走錯了,這是我剛租的房子。”
下一秒,手機響了,是媽媽的信息。
“你那個房子我給你退了,一個女孩子在外麵住像什麼話。”
“東西我都給你收拾好帶回來了。”
那一刻,我突然覺得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