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結束,媽媽把戶口本拍在桌上說要再婚。
再婚對象是一個家暴男,指甲縫裏還有沒洗幹淨的血痂。
我跪在地上求她別嫁。
她一腳踹開我:
"你爸死了三年,我伺候你吃喝拉撒,現在我想過幾天好日子,你憑什麼攔?"
那男人蹲下來,掐著我下巴,笑得像條毒蛇:
"叫爸。"
我咬了他的手。
當晚媽媽打斷了我兩根肋骨。
婚後第三個月,他開始動我。
媽媽親眼看見他把煙頭摁在我胳膊上,卻隻說了一句:
"你要是當初乖乖叫爸,他至於這樣對你?"
第七個月,他把我從四樓陽台推了下去。
墜落的瞬間,我聽見媽媽在樓上尖叫。
不是叫我的名字。
是衝他喊:"你瘋了?要是她死了警察會來查的!"
後腦勺撞上水泥地的前一秒,我閉上了眼。
再睜眼,媽媽正把戶口本拍在桌上。
對麵那個滿臉橫肉的男人,笑著朝我伸出手。
這一次,我也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