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歲那年,大伯母強行拽走媽媽脖子上的金項鏈,我追上去撒潑打滾將項鏈搶回。
爸媽追來罵我不像話,當著所有親戚的麵扇了我一巴掌,卻在夜裏偷偷往我嘴裏塞了顆糖。
七歲,我從姑姑手裏護下唯一的冰箱被打得半死,第二天媽媽給我獎勵了一套洋娃娃。
15歲,我保護被霸淩的弟弟被逼著給堂弟下跪,獎勵是一部手機。
從項鏈到存款,從電視到冰箱,我成了十裏八鄉出名的刺頭。
28歲,叔叔偽造簽名賣掉爸爸的房子,我找律師起訴,爸爸表麵上罵我要將我趕出家門,暗地裏卻承諾隻要把房子拿回來就給我買車。
我沒有再說話,退掉律師費,同意了公司的外派通知。
要挨巴掌才能換來的糖,我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