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歲那年,我在雨天抱回一隻斷了尾巴的狸花貓,取名叫棉花。
我爸嫌它在拖鞋上撒了尿,拎著尾巴在廚房地上摔了三下。
我親眼看著棉花的眼睛從圓的變成一條縫,最後閉上。
我尖叫。我媽捂住我的嘴。
"再叫把你也扔出去。"
我從此不敢發出任何大的聲音。
說話輕,走路輕,連呼吸都盡量淺。
二十歲那年我開始寫小說。
深夜,關著燈,用手機一個字一個字敲。
寫了兩年,攢了一百二十萬字。
有編輯聯係我簽約,說我的故事能讓人掉眼淚。
第一筆稿費到賬那天,三千八。
我攥著手機在被窩裏哭了半小時。
這是我第一次覺得,我的痛是有價值的。
我爸翻我手機時發現了寫作軟件。
他把我的賬號密碼逼出來,當著我的麵登錄後台。
全部作品,一鍵刪除。
"寫小說?賣故事?不務正業!"
我媽在旁邊幫腔:
"你爸是為你好,女孩子像什麼話。"
刪除成功的頁麵跳出來那一刻,我沒有尖叫。
我隻是想起棉花的眼睛,從圓的變成一條縫。
原來一個人被摔死的時候,也可以這麼安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