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嫁給癱瘓王爺那天,我姐穿著紅裙來送嫁。
她拉著我的手,眼眶紅紅的:
"姐姐對不起你,要不是我身子弱,也不會讓你受這個罪。"
爸媽在旁邊抹眼淚,說會補償我。
我信了。
嫁過去後我伺候了陸景珩整整兩年,從擦身、喂藥到複健,他終於重新站了起來。
他站起來的第一件事,是讓人備了馬車,陪我去了江南。
他說我從前總念叨想去,他記得。
我眼眶微紅,覺得日子總算有了盼頭。
可生辰那日,我眼前忽然浮起一行半透明的字
【女配替嫁照顧男主兩年,男主腿好後卻愛上了女主的姐姐。】
【女配好可憐。年紀輕輕被送去家廟,青燈古佛了卻殘生】
【誰讓女配是炮灰呢,女主才是男主的命定之人。】
我盯著這行字還沒反應過來,丫鬟就跑來稟報:
"夫人,外頭下雨了,王爺正親自給......大小姐撐傘往正廳走呢。"
我走到窗邊看下去。
陸景珩把傘全傾向我姐那邊,自己半邊肩膀淋得透濕。
他看她的眼神,和看我時從來不一樣。
我緩緩關上窗戶。
行,命定之人是吧?
可我偏偏不信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