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歲那年,班上男生給我起了個外號叫“煤球”。
從那以後,我開始一遍一遍地搓澡。
搓到皮膚發紅,搓到表皮翻起白沫,搓到浴巾上全是血絲。
我覺得隻要再用力一點,就能把那層黑洗掉。
十五歲,我每天泡在浴缸裏三個小時,皮膚已經爛得像被開水燙過。
我媽推開浴室門,看了一眼我滲血的手臂。
“矯情。誰家姑娘不黑幾個度?你看人家照樣嫁得好。”
我爸更直接:“每個月水費多兩百,你洗出朵花來了?”
十九歲,我在大學裏偶然碰到了書法課。
我看著那道烏黑的墨痕綻開筋骨,忽然覺得,皮膚的顏色不重要了。
我拿了全省大學生書法展的金獎,有書畫院願意和我簽約。
我媽在電話裏沉默了三秒。
“寫大字也算本事?你要是考不上編製,以後別叫我媽。”
寒假回家那天,我推開房間的門。
我所有的書法作品,包括那幅獲獎的行書長卷,全被撕碎堆在垃圾袋裏。
我爸坐在客廳抽煙,茶幾上擺著一份事業單位報名表。
“幫你收拾幹淨了,該走正道了。”
我蹲在那堆碎片前,摸到一角殘破的宣紙,上麵還沾著我研墨時留下的指紋。
忽然覺得,浴缸裏的熱水也不燙了,碎紙的邊緣也不割手了。
什麼都不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