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家有個規矩。
姑娘的嫁妝,得自個兒掙。
從十歲到及笄,每年比一回,誰贏了東西歸誰,輸了就什麼都沒有。
今年我及笄,是最後一年,比的是插花。
我折騰了一下午,好容易把花枝剪得齊整、擺得勻稱。
母親隻瞥了一眼,便把瓶子推開:
“太板正,死氣沉沉的,不成樣。”
轉手卻捧起養妹那瓶歪七扭八的玩意兒,笑得滿臉開心:
“還是心怡插得好,亂得有味兒,我瞧著就歡喜。”
“今年那三家鋪子,還是歸心怡。”
我沒吭聲,眼皮都沒抬。
五年了,早習慣了。
我說什麼都是“太死板”,她做什麼都是“有靈氣”。
她屋裏堆滿了好東西,我屋裏空得連口像樣的箱子都沒有。
父親看我臉色不好,有些不忍心,湊到母親跟前商量:
“要不今年給明兒一套鋪子吧,不然這孩子出嫁連個嫁妝都沒有,誰家肯要?”
母親臉一沉:
“規矩就是規矩,沒有嫁妝就沒人要,那種人家也不是什麼良人。”
我坐在旁邊聽著,點了點頭。
“娘說得對。沒有嫁妝就嫌棄的,確實不是良人。”
所以皇帝派人來問我願不願意去漠北和親的時候,我一口就答應了。
畢竟和親不用嫁妝。
再有三日,聖旨就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