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考上省城大學那天,爸媽沒有給我辦升學宴。
他們把我叫到餐桌前,攤開一張表。
表頭寫著:
《林知夏十八年養育成本分期償還計劃》。
奶粉、校服、學費、感冒藥,連小學春遊帶的兩根火腿腸,都被折成了錢。
總額二十六萬八千四。
我爸敲著計算器說:
“你成年了,也考上大學了,該懂事了。”
“從這個月開始,每月還家裏兩千。獎學金、助學金和兼職收入,優先抵扣。”
我媽把筆塞進我手裏:
“別覺得我們狠。養你不是白養的。”
“你弟馬上中考,家裏不能再往你身上貼錢。”
那天,我第一次知道,原來我十八年吃過的每一碗飯,都在他們心裏標了價。
我沒簽字。
隻是把那張表拍了照。
後來他們鬧到學校,說我不孝、騙錢、白眼狼。
我把照片和十八年來他們真正給過我的錢,一筆一筆攤開。
既然親情能算賬。
那就算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