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丈夫去參加他大學室友的婚禮,
他特意翻出衣櫃最裏麵那套壓箱底的西裝。
婚禮上我去補妝,
回來卻看見那群穿定製禮服的同學舉著香檳,把陸欽擠在角落裏。
“咱們這桌最次都是年薪百萬的,你一個月薪八千來湊什麼熱鬧?”
“當年京圈四少就你混得最差,怎麼現在迷途知返了?”
新郎端著酒過來打圓場,卻笑著拍陸欽肩膀:
“老陸,份子錢你隨五百就行,別硬撐。”
陸欽把那杯香檳一飲而盡,臉漲得通紅,從頭到尾沒看我一眼。
回家路上他一句話不說,從那天起再沒碰過那套西裝。
後來他開始嫌我做的飯鹹,嫌我不愛打扮。
我看著鏡子裏的自己,姣好的麵容依舊掩不掉眉眼的風霜。
時間過得真快,一晃七年。
和那套西裝一樣,
我終究還是成了他想藏起來的難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