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友的女兄弟倡導穿衣自由。
所以她穿著印有自己漏點照片的短袖,來參加我們的婚禮,還要求男友和她穿情侶裝。
兩人不堪入目的衣服氣得我渾身發抖。
男友卻滿不在乎:“這衣服多能撐場麵,你學學嵐嵐,大方點,別那麼矯情。”
我再也忍不住:
“你所謂的大方,就是喝酒時一邊喊著解放天性,一邊把內衣脫下來塞你手上?”
秦嵐搭上他的肩:
“我們是純兄弟,你別多想,再說了,我們大女人可不會和你一樣扭扭捏捏。”
我剛要開口,司儀通知我婚禮馬上開場。
看著這個愛了十年的男人。
我深吸一口氣,打算給他最後一次機會。
丁嘉銘笑著拒絕。
“你當初為了我,連豪門都不要了,你這麼愛我,肯定能接受的對不對?”
血腥味在嘴裏彌漫,我死死掐住掌心。
為了和他結婚,我放棄了豪門聯姻。
現在我明白了。
父母說得對,這段感情,就該讓它爛在泥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