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歲那年,我弄丟了我的雙胞胎妹妹。
二十二歲那年,我終於找回了她。
在她回家之後,我心甘情願把一切好的東西都捧到她麵前。
小到一條高定的禮服裙,大到重點大學的研究生錄取通知書。
甚至就連家族企業的股份,我也毫不猶豫地拱手讓出。
可隻有一件事,在我心裏,是覺得自己萬萬不可讓的。
那就是和江瀾的婚事。
我和江瀾青梅竹馬,高考一結束就互表心意,如今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。
在我和江瀾訂婚宴的當天,應南枝紅著眼睛向我敬酒。
她說:“姐姐,我知道你因為當年弄丟了我心裏有愧。”
“我就隻再向你求最後一樣。”
“隻要你答應了,從此以後,你就再也不必心懷愧疚地活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