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二年那場大水,我媽沒了。
五個舅舅沿河找了七天,在蘆葦蕩裏把我撈回來。
我爸為了獨吞撫恤金,搶走了我媽的骨灰。
轉頭他就在城裏續弦,繼母帶來了個女兒蘇小鵲。
她霸占我的房間,穿我的衣裳,拿走我媽留給我的東西。
舅舅們氣不過,把我接走了。
後來她靠我爸進了省歌舞團,我跟舅舅們在鄉下種地。
八七年春天,電影廠來鄉下采風,導演看中了我。
蘇小鵲連夜坐班車趕來。
“姐,你跟導演說不演了,推薦我過去!”
“當年要不是我爸大發慈悲,你這幾個窮酸舅舅能領走你?這是你欠我們家的!”
我說我不欠。
她愣了下,尖著嗓子喊:
“我爸說了,你要是不把角色讓給我,明天就把你媽的骨灰隨便埋到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