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診胃癌晚期那天。
妹妹在電話裏哭訴自己得了白血病。
不做手術就活不過這個月。
我沒有一絲猶豫,把僅有的八十萬轉給了妹妹。
那八十萬,是我用八年攢下來的。
淩晨三點發傳單,三伏天搬鋼筋,冬天洗碗洗到手指開裂。
一塊錢一塊錢,一年一年,攢了整整八年。
本來是給自己治病用的。
但妹妹說她要死了。
我沒猶豫,當天就把錢全部打了過去。
三天後,我去醫院複查,路過門口的珠寶店。
看見她挽著我未婚夫的手臂,笑著試戴婚戒。
臉色紅潤.
精致得像雜誌封麵的模特。
半點沒有白血病人該有的樣子。
我站在玻璃櫥窗外麵,看著未婚夫低頭替她戴上戒指。
那個動作溫柔又鄭重,和三年前向我求婚時一模一樣。
我忽然明白了。
那八十萬不是治病錢。
是她嫁給我未婚夫的嫁妝。
而它本來,是我的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