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後,大伯拉著我家合夥開了個海鮮餐廳。
我和爸爸欣然答應,勤勤懇懇的在後廚當起了廚子。
終於在五年後,海鮮店成了本市必吃榜第一,月盈利達到了三百多萬。
分紅那天,大伯將一百萬放進自己口袋。
一百萬遞給堂哥。
一百萬遞給堂姐。
隻剩下不到五萬,遞給了我和我爸。
麵對我們的質疑,大伯一臉理所當然,“阿滔負責門店大堂,每天對著那麼多刁鑽顧客,沒少受罪。”
“麗麗更不用說了,她是財務,這裏的每一分錢都是她辛苦統算出來的。”
說著,他轉頭看向我們,“至於你們,整天就躲後廚,這些年偷吃的也不少吧?”
“親戚一場,我就不跟你們計較了。”
“這樣,你們再接再厲,要是下個月盈利再翻倍,我自然不會少你們的。”
我爸氣得渾身顫抖。
我卻淡定的握住了他的手,收下了那五萬塊,“行,大伯愛怎麼分就怎麼分,我沒意見。”
反正,很快他們就會知道,這些盈利到底是靠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