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打娘胎起就聽我媽在法庭上呼風喚雨,三歲時便能倒背刑法。
為繼承我媽衣缽,我天天揣著錄音筆,盼著天降法盲讓我實操。
轉學第一天,校霸把我堵在天台霸淩我。
我當即報警。
“警察叔叔接單啦!這裏有人涉嫌強製猥褻!”
小弟們嚇懵了,旁邊看戲的綠茶校花怒了。
“不聽話是吧?那我就讓你以盜竊罪被開除,坐牢坐到死!”
她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項鏈塞我兜裏,引來老師。
我興奮地掏出指紋顯影劑。
“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三條,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!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校花臉白了,校霸急眼了,說自己老爸是王法。
我狂喜。
“感謝大自然的饋贈!涉嫌幹預司法公正加利益輸送,紀委正缺你爹衝KPI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