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失蹤三年,我帶著女兒回了娘家。
妹妹以“眼神不好”為由住進我房間,第一天就掃碎老公唯一的迷彩照。
我蹲在地上撿碎片,她道歉說:“姐姐,我眼神不好嘛。”
從那以後,教育基金她看錯卡號轉走了。
勳章以為是玩具扔了。
迷彩裝也被當成舊衣服剪碎擦了地。
直到女兒學區房的名字也被簽花了眼變成了她的。
我崩潰地跪在我媽麵前求她做主。
妹妹卻縮在我媽懷裏哭:“姐姐好凶啊......我眼神不好也怪我嘛......”
然後我媽一巴掌甩過來:“你男人死了三年你還有臉在這白吃白喝,滾!”
我抱著發燒的女兒被趕出家門,給那個“空號”發了最後一條消息:
“陳深,勳章被扔了,迷彩被剪了,女兒的房子也沒了。他們說你死了。”
“你要是真死了,我認。要是沒死——就給我回來。”
我以為不會有回應。
可這一次,空號接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