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鄉的每一個人,手上都沾著媽媽的血。
她曾經是省理科狀元,在去大學報道的路上迷路。
爸爸打斷了她的腿,把她拴在牛棚裏,像狗一樣活了半輩子。
他對外逢人就說,自己心善,收留了一個討飯的瘋女人。
媽媽流著淚,無數次向路過的村民求救,背出自己的學號和家庭住址。
可村長幫著辦假證,村醫給她灌啞藥,全村人都心照不宣的笑著。
媽媽在絕望中被折磨致死。
臨終前,她死死抓著我的手,讓我一定要走出去。
三十年後。
我拚盡全力逃出大山,成了國內最大的食品銷售商。
而那個罪惡的村莊,如今卻搖身一變,成了遠近聞名的“生態農產品模範村”。
爸爸正滿臉諂媚地坐在我的董事長辦公室裏,
遞上全村湊錢承包的獨家供應合同,做起了全村暴富的美夢。
我盯著合同上那個熟悉的村名看了很久。
抬起頭,看著他,輕聲說了句。
“你們的菜,不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