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畢業十年同學聚會。
老公陳述坐在主位,身邊挨著一個白裙女人。
他正笑著跟同學介紹她:“這是我未婚妻,林悠悠,我們下個月領證。”
我站在包廂門口,手裏提著他讓我帶的兩瓶茅台。
林悠悠笑著跟大家打招呼,手腕上戴著我結婚七周年時收到的那隻卡地亞。
我認得那隻表。
因為後蓋刻著四個字:【述述愛你】。
我當時覺得肉麻,現在覺得惡心。
我把茅台放在門口的鞋櫃上,然後從包裏掏出一份文件。
我推開門走進去,把離婚協議“啪”地拍在他麵前。
“既然你都已經介紹未婚妻了,那這個,麻煩你順手簽一下。”
全桌安靜。
陳述抬頭看到我,酒杯從手裏滑落。
我微笑著補了一句:“對了,房子是我婚前買的,你這幾天搬走就行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