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金牌律師的第十年,我接手了一樁死刑複核案。
被告是個拐賣兒童的慣犯,人稱鬼婆婆。
在看守所會見室,她隔著鐵窗拉著我的手哭訴。
“大律師,你一定要救救我!我就是看小孩在路邊可憐,帶回家養幾天,算什麼拐賣?”
“他們還說我是慣犯,汙蔑!我這輩子最喜歡小孩了!”
我正記錄著,她一側頭,右耳後的黑痣刺入我眼中。
筆尖,瞬間劃破了A4紙。
二十年的尋覓,十年的死磕。
我從一個絕望的母親,爬成了頂尖的律師。
原來,我等的不是遙遙無期的正義。
我等的,是她。
我抬起頭,攥緊發抖的手:
“你的案子,我接了。”
“畢竟,我對你......也算是神交已久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