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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為金牌律師的第十年,我接手了一樁死刑複核案。

被告是個拐賣兒童的慣犯,人稱鬼婆婆。

在看守所會見室,她隔著鐵窗拉著我的手哭訴。

“大律師,你一定要救救我!我就是看小孩在路邊可憐,帶回家養幾天,算什麼拐賣?”

“他們還說我是慣犯,汙蔑!我這輩子最喜歡小孩了!”

我正記錄著,她一側頭,右耳後的黑痣刺入我眼中。

筆尖,瞬間劃破了A4紙。

二十年的尋覓,十年的死磕。

我從一個絕望的母親,爬成了頂尖的律師。

原來,我等的不是遙遙無期的正義。

我等的,是她。

我抬起頭,攥緊發抖的手:

“你的案子,我接了。”

“畢竟,我等你很久了。”

......

從看守所出來的時候。

我攥著會見筆錄走到停車場,手指還在抖。

指甲嵌進掌心,掐出四個印子。

助理小林從駕駛座探出腦袋:

“蘇姐,你還好嗎?要不要......”

“開車。”

“去哪兒?”

“回所裏。”

小林沒敢再問,發動了車。

後視鏡裏,看守所的鐵門在縮小。

我閉上眼,那張臉卻越來越清晰。

皺紋比二十年前深了,頭發全白,嘴角耷拉著。

但那顆痣沒變,在右耳後。

二十年了,我在每一張尋人啟事上都寫著這個特征。

嫌疑人右耳後有痣。

我找遍全國,隻換來同一句話:

“大姐,都這麼多年了,人早沒影了。”

沒影了......

她在看守所裏等著我救她的命。

“蘇姐。”

小林從後視鏡瞟我,

“案宗我看完了,這個錢美芬......就是鬼婆婆,這次被判死刑,是因為最後一起案子,買家那邊的孩子沒活成。”

“但警方順藤摸瓜一查,她這條線上有記錄的被拐兒童最少三十七個,其中十九個,到現在都沒找到。”

十九個。

我的女兒,是第幾個?

“案宗裏有沒有提到一個編號072的?”

小林翻了一下平板:

“072......有,2006年6月4日,女嬰,出生約四個月,右腳踝係紅繩。備注欄寫著已出手,去向不明。”

已出手,去向不明。

車剛駛出看守所的岔路口,一輛邁巴赫橫在了前方。

小林一腳急刹。

車門打開,下來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,穿著西裝,他笑著走過來。

趙強。

錢美芬的親生兒子。

十八歲之前跟著他媽倒賣人口,十八歲之後用那些錢洗白,搖身一變成了愛心企業家,名下三個公司,還資助過兩所希望小學。

他彎著腰湊到我車窗前,敲了兩下玻璃。

我搖下車窗。

“蘇律師,久仰大名。”

他遞過來一張名片,

“我是錢美芬的兒子,趙強。我媽的案子,就拜托您了。”

“案子我已經接了,有事去律所談。”

“別急。”他

從西裝內袋摸出一張支票,擱在車窗框上。

我掃了一眼,三千萬。

“蘇律師,我知道您是業內最頂尖的,這點錢不算多,就當是個誠意。隻要我媽能免死,後麵還有。”

“你覺得你媽的命值多少?”

他愣了一下,隨即笑了:

“蘇律師真會開玩笑。我媽這輩子就是心軟,看見路邊的小孩可憐,帶回家養幾天,誰知道就被人告了。哪有什麼拐賣啊,都是別人冤枉她。”

我盯著他的眼睛,一字一頓:

“你媽的案子,我會給她一個應得的結果。”

他拍了拍車門:

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蘇律師果然爽快。”

邁巴赫開走,小林從後視鏡裏看我,嘴唇哆嗦著。

“蘇姐,你真接了?”

“接了。”

“你不是一直......你不是最恨人販子的嗎?”

我沒回答,把支票折了一下,塞進案宗文件袋裏。

“蘇姐!”小林喊道,“我看過她的卷宗!三十七個孩子!有兩個被打斷腿拿去乞討!最小的才三個月......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知道你還接?”

“因為隻有接了,才能走到最後。”

小林不說話了,但我從後視鏡看到她在擦眼睛。

當天晚上,我被罵上了熱搜。

#金牌律師收三千萬替人販子翻案#

#蘇櫻接手鬼婆婆死刑複核#

評論撲麵而來。

“這種律師吃的是人 血 饅頭吧?”

“三千萬就出賣良心,賤不賤?”

“失蹤兒童的爸媽看到這新聞得多絕望啊?”

我把手機扣在桌麵上。

打開床頭櫃暗格,那張尋人啟事已經被我疊的很小。

上麵的字跡褪了色,但那幾行手寫的特征還在。

女,2006年2月日出生。右腳踝係紅繩一根。被拐時四個月。

紙角有水漬。

都不重要了。

我把尋人啟事放回暗格,拿起案宗,翻到證人名單那一頁。

手指劃到第四行,停住了。

李德貴,綽號瘸腿李。

2006年至2008年間,長期為錢美芬充當運送人,負責將被拐兒童轉移至買家。

2009年因交通事故致殘後脫離該團夥,此後下落不明。

我拿起手機,撥出一個號碼。

“老周,幫我查一個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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