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是我下鄉助農的第三年,分配來了個大學生。
她為了立官威,上來就要查我這三年來的賬。
本著問心無愧的原則,我大大方方把賬本交給了她。
卻沒想到隔天她拿著大喇叭在村口廣播: “鄉親們!我都查清了!她這三年借著幫大家賣蒜苗的由頭,暗地裏做假賬拿回扣,足足貪了上百萬!”
我趕到村口時已經人滿為患,我著急的辯解: “這三年的每一筆賬我都跟村民們對過,賬目不可能有問題!”
我回頭望向與我朝夕相處三年的村民們,可他們躲閃的眼神令我心生惶恐。
那名大學生接著拿出一張舉報單,上麵有村委會代表親手按上的紅手印。
“這些是代表們聯合起來寫的舉報信,連他們都親自舉報你,你還說你沒貪汙!”
我難以置信的看著舉報信,再抬頭看了看默不作聲的村民們。
忽然覺得,我這三年沒日沒夜的跑市場,拉渠道,選農品是有多麼的可笑。
行,吃水不忘挖井人。
既然他們忘了挖井人是誰,那也就別想著吃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