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送名單公示那天,我在床底下發現了一張陳舊的退貨單。
日期是十年前的今天。
被退掉的商品是我丟了十年,視若珍寶的最新款手機。
也是那天,父母領著養妹進了家門。
我焦急的告訴他們我手機丟了。
可換來的卻是媽媽的一記耳光。
“連個手機都能弄丟!你還能幹點什麼?”
“我們送你的禮物你這麼不珍惜,往後你什麼獎勵都別想要!”
“早知道你這樣,這些錢還不如花在妹妹身上!”
他們摟著養妹,嗬護著給她買了新衣服,新手機,給她舉行歡迎會。
而我這個親生女兒卻在後來的十年裏活的小心翼翼,不敢提任何要求。
直到現在我才知道,我的手機不是丟了,而是被他們退了。
既然如此,這個家我也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