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我貼在骨灰盒上的遺像,丈夫陸辭安隻說了一句:
“像她這樣的女人,不配笑著去死!”
不顧哥哥的阻攔,他撕下我麵帶微笑的遺像點火燒光。
這是他第二次殺我,第一次是三天前。
我因肺衰竭被下病危通知,隻要家屬簽署手術同意書,我就能接受新肺的移除。
陸辭安也是像今天這樣,把救命的移植確認單當成偽證燒掉。
他認定我當年為了搶出道名額,鎖死安全通道燒死他妹妹的凶手。
但他還是把我去回了家,不是因為愛,而是讓我日日夜夜替周清禾贖罪。
即便是我死後,他不僅剝奪我笑著離世的資格。
還不肯給我名字,死亡證書中我的姓名被他劃去,用冷櫃編號登記。
可他不知道,五年前那場火裏,我不是凶手。
我是背著周清禾從濃煙裏爬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