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給家裏打去三千塊錢,我就收到一條欠費通知:
“業主溫念你好,您的物業費已逾期三個月,請於本月15號之前繳納。”
我才租房一個月。
況且房東剛繳完物業費。
怎麼又要交錢?
點開短信,發現竟是我家的地址:
景秀雅苑6棟12單元1203室。
可那房子,當年拆遷不是分給我弟了嗎?
這時,媽媽發來短信:
“你弟把他準媳婦接回來了,家裏沒空房,就把你房間收拾出來給她了。”
“以後沒事少回家,省得屋裏擠,你租的那二十平方的房子住一個人剛剛好。”
沉默半晌後,我掛斷電話,繼續盯著那行字。
業主溫念。
今天,我還非得回去看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