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八歲,我在縣城超市當收銀員,月薪三千出頭。
相了二十多次親,才找到李岩。
對方是縣城開修車鋪的,在我爸媽眼中是手藝活,比鐵飯碗好。
他對我也很好,溫柔體貼,可以說百依百順。
訂婚那天,他家拎來兩萬塊錢。
我媽臉上笑著,晚上卻歎氣:“夠買幾床被子,你表姐可是八萬八。”
我替他說好話:“修車鋪剛盤下來,以後會好的。”
結婚那天,我穿著紅嫁衣坐在車裏,緊張到手心裏都是汗。
車門剛開條縫,婆婆肥壯的身子就堵了上來。
“六萬六下車禮,少一分都別想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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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我們這邊的風俗,結婚前一個月男方上門送彩禮。
那天李岩帶著他爸媽來的,提了兩瓶酒一條煙,還有一兜水果。
我爸媽張羅著做飯,一家人坐在堂屋裏說話。
聊著聊著,就聊到了彩禮的事。
李岩他媽先開的口:“親家,你看這彩禮的事,咱們是不是再商量商量?”
我媽愣了一下,“商量什麼?”
“咱們不是早就說好了嗎?彩禮八萬八,咱們這邊都是這個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