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公司勤勤懇懇幹了八年,年年績效A,卻因“30歲未婚不穩定”被優化。
裁員名單公布那天,HR王莉陰陽怪氣:
“公司要年輕化,你這種大齡未婚女,留著也是隱患。”
部門主管周強補刀:“你要是有個男朋友,我們還能考慮一下。”
我笑著簽字,拿了N+1走人。
三個月後,我以投資方代表的身份重返公司,宣布全資收購。
新官上任第一把火:全員競聘上崗。
HR和主管哭著求我手下留情,我一臉無辜:
“公司要年輕化,你們這種45+的老員工,留著也是隱患。”
後來他們才知道,我離職這三個月,嫁給了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——那個傳說中的集團太子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