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澹台家地位最低的庶女,全家清明祭祖的活兒,全是我在操持。
我那名滿京城的長兄,一邊享受著我求來的祖宗庇佑,一邊看我如履爛泥:
“阿鸞,你這滿身香灰味兒,哪配出現在清明大典上?”
他帶著剛找回來的、能掐會算的“真命嬌女”,不僅搶了我的祭祖權,還把我的貢品全扔了。
她看著我,像看著一袋垃圾,冷笑道:
“祭祖講究的是心誠與禮法,你卻將祠堂當成了後廚食肆?簡直荒唐!”
我被家丁架著扔出大門,隻來得及平靜地提醒一句:
“祖宗們點名要的八十八道菜,一道都不能少。“
“他們吃不到發了脾氣,你們扛得住嗎?”
長兄不屑大笑:“胡言亂語!祖宗豈會貪戀你這區區口腹之欲?簡直俗不可耐!”
話音剛落,一道天雷把他直直劈跪在祠堂前。
緊接著,第二道,第三道。
他不知道,祖宗們早就把我當親閨女疼了。
斷了我這份“孝敬”,他們寧可集體挨餓,也要把這不肖子孫的飯碗給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