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媽媽賣給燒烤店打工還債的第三個月,她領著弟弟來了。
我熟練地拿著菜單過去,正準備記單,手卻突然被她抓過去。
“你看清楚,你姐姐手上這些疤,都是你害她要在這裏打工還債,你以後還敢偷錢嗎?”
弟弟盯著我紅腫潰爛的手指,呆住了。
我抽回手,繼續記單:“還要啤酒嗎?”
媽媽愣了一下,她以為我會哭著求她帶我回去。
付賬時她多給了五十塊:“給你買藥膏。”
說完,拉著弟弟急匆匆離去,她又回頭看了我一眼:
“晚晚,你別恨媽媽,都是為了弟弟,等你還完了錢,我就來接你。”
我收起鈔票,露出微笑送他們出門。
可是媽媽,那個家我不會再回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