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公司十年老員工,公司的壯大離不開我日夜的努力。集團剛成立,是我貢獻了手裏所有的客戶,連喝一個月,搞定了前三年的訂單。業務停滯,現金流斷裂,是我挺著八個月的肚子飛了三個城市,談下了三千萬的C輪投資。
如今在我的推動下,公司蒸蒸日上,喜提A股上市。我肚裏的寶寶也即將出生,馬上臨產。可就在公司上市當天,老板卻遞給我一份待崗協議,上麵寫著隻發基本工資。
我的商務總監辦公室換了門牌,新名字是一個入職不到一周的小姑娘。
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:"林夏,你現在這個身體狀況,核心客戶那邊還是讓新總監來對接吧,別耽誤事。"
那個姑娘路過的時候,衝我笑了一下:"夏姐辛苦了,您安心養胎,客戶那邊我來就好。"
我沒接待崗協議,簽了離職單。
老板看我簽字的時候明顯鬆了口氣。
他不知道那兩個億的A股上市協議裏,有一條他沒細看的條款:三個月內,業務高層管理不能有重大變更。
隻要我離職,這兩個億的上市計劃,直接作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