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女兒說“爸爸不打人的時候很好”,我被家暴三年,沒離婚。
最後一次被家暴時,我躲在反鎖的衛生間。
顫抖著撥通家人的電話。
媽媽接了,背景音是喧鬧的廣場舞曲:
“小夫妻拌嘴別大驚小怪,我正跳舞呢。”
妹妹直接掛斷:“考研最後一個月,別煩我!”
前夫撞不開門,抄起板凳砸了進來。
最後五歲的女兒用小天才手表報了警。
再醒來時,醫生說我腰椎斷裂,餘生都要在輪椅上度過。
父母把前夫送進監獄,哭著把我接回家。
媽媽跪在床邊扇自己耳光,妹妹放棄讀研日夜照料,爸爸偷偷去工地扛活。
他們用三年時間滋養我凋零的生命,
我鼓起勇氣去參加女兒家長會,隻為不缺席她的成長。
卻聽到門外女兒稚氣的聲音
“小姨,如果你是我媽媽就好了。我不喜歡坐輪椅的媽媽。”
門外,我媽媽輕聲附和:
“是啊,要是沒有你媽,這個家早過上好日子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