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生日結束後,媽媽在飯桌上宣布以後我就是家裏第三個成年人了。
每個月需要上交家用一千元。
我求助的看看爸爸,又對媽媽抗議。
「可是我今年才高三啊並且馬上高考了,沒辦法上班那裏來的錢交家用。」
媽媽嗤笑一聲,
「這就不是我該考慮的問題了,這就是家裏的規矩。
你弟弟妹妹成年了也得遵守了,不是專門針對你。」
爸爸始終默不作聲,像個透明人。
一個月後,我放學回家發現鑰匙沒辦法打開家門了。
媽媽發來的微信寫著,
「不交家用,不配住我的房子吃我的飯。」
點開她的朋友圈,卻是她正在給弟弟挑最新款水果手表,給妹妹買黃金吊墜。
配文,
「賺錢不給聽話的寶貝們花,那賺錢的意義在哪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