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急著去醫院交救命的手術費,為了保險我在ATM機取一萬現金。
機器一陣卡頓,竟然吐出來兩萬。
我沒貪便宜,隻抽走自己的一萬,把多出的那一萬原封不動放在了監控正下方。
臨走前,我還特意指了指那疊錢,確保攝像頭拍得一清二楚。
結果第二天,銀行經理的電話就打來了。
“林小姐,昨天機器多吐的一萬塊不見了,請你立刻來承擔損失,否則我們直接報警。”
我一愣,就算錢丟了,也不應該讓我賠償吧。
“錢我擺在監控底下了,你們沒看見嗎?”
經理在那頭冷笑一聲。
“看見了,但你拿走的那一萬是銀行的公款,留在監控底下那一萬才是你個人的。”
“你把我們銀行的錢拿走了,你不賠誰賠?”
“做人別太假清高,簡直是賊喊捉賊。”
我咬緊了牙關。
合著我自己的錢丟了,我還得倒賠他們一萬,最後還成了賊?”
行。
想跟我耍無賴,還要往我頭上扣屎盆子是吧?
那我倒要看看,最後進去的到底是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