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奧數冠軍的我,卻在鄰居麵前表演吃土。
媽媽一臉慈愛地摸著我的頭。
“大家別見怪,這孩子腦子天生有殘疾。”
“得虧國家政策好,準許我們生個二胎照顧她。”
爸爸歎了口氣,心安理得地領走了那張厚厚的二胎準生證。
為了維持這個謊言,他們不準我讀書,不準我識字。
甚至......不準我眼神清明。
弟弟出生那天,全家歡天喜地,我卻被鎖在陽台吃著殘羹剩飯。
我聽見爸爸對滿月的弟弟說。
“寶貝兒子,你姐姐這輩子就是為你活的。”
我笑得口水直流。
既然是法律認定的瘋子,那接下來我做的任何事,應該都不用負法律責任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