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裏最近總丟東西。
周一丟了條褲子,三百六,一人均攤六十。
周三丟了件外套,五百四,一人九十。
周五丟了副墨鏡,六百八,一人平攤一百一十三。
連續三次破財,同事們的臉色臭得像鍋底:“要不是這店底薪高,我工資還不夠丟件賠的!”
“店長趕緊把小偷揪出來啊!總不能天天讓我們替賊買單吧!”
我攥緊衣角,心裏壓著塊千斤重的石頭。
我媽還等著錢做心臟手術,這樣賠下去,一分錢也攢不住!
隔天,店裏來了警察。
我眼睛一亮,興衝衝衝上去:“警察同誌,是不是丟的東西找到了?!”
警察還沒開口,店長沈幼兮沉了臉:“店裏丟了條項鏈,二十二萬八,一人賠三萬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