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去ATM機取一萬塊錢,沒想到機器故障,吐出來兩萬現金。
因為趕時間,我隻拿走了自己的一萬,把剩下的一萬擺在了監控攝像頭正下方。
結果今天一早,銀行經理打來電話:
“先生,你昨日操作取款機時出現異常,多出的一萬元不翼而飛,這筆損失得由你承擔。”
“我把多出的錢放在攝像頭下就走了。”
“你為什麼不主動聯係我們,或者幫忙妥善保管?”
我氣笑了。
“我為什麼要耽誤時間給你們當義務保安?”
經理冷笑了一聲:“這是規定,你帶走的那一萬是銀行的,留在原地的那一萬才是你自己的。”
他還放話,如果我不馬上打款賠償,就要報警抓我,讓我吃不了兜著走。
行,想玩這種強盜邏輯是吧?
我沒帶怕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