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不孕診斷書那年,我二十四歲。
前男友當晚就刪了我的微信,半個月後訂婚,對象是他初戀。
我媽哭了三天,最後托人給我介紹了個“條件相當”的——也是生不了孩子。
見麵那天,男人坐在咖啡廳裏,客氣得像在談生意:“我媽說你也不能生,那咱倆結婚,誰也別嫌棄誰。”
我看著他眼底的疲憊,突然就答應了。
反正都是被判了“死刑”的人,抱團取暖也挺好。
婚後我們各睡各的房間,像兩個合租室友,禮貌且疏離。
直到那天早上,我吐得昏天黑地,他開車送我去醫院。
抽血、B超,醫生看著報告單,隻說了句:
“恭喜,懷孕十周了。”